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有关规定,现就2022年度新进人员定级和参考定级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凡2022年新进的高校毕业生,见习(试用)期满符合条件均可申请。申请者填写附件1:《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》、附件2:《新参加工作(录用)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》和附件4:《2023年申请定级和参考定级人员信息汇总表》(只填写个人信息,博士教师也需填写)。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另需填写附件3:《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》(初定助教教师填写,博士教师不需填写),申请确定的专技职务按专业技术岗位的性质填写,如教师岗填写“助教”,实验岗填写“助理实验师”。
二、2022年前进校但未定级的人员参照执行;人事代理人员参照定级。
三、各单位对申请人的考核是其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,需对其进行认真考核并作出明确结论。考核不合格,经所在单位讨论,报学校批准,予以解聘。
四、来我校前曾参加工作的毕业生,其定级工作以及其他人员的转评初级工作,与转正定级工作一并进行。
五、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连同初次转正定级人员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递交人事处明德楼815室,以考代评取得初级资格的连同资格证书一并提交(以上所有材料按序整理),逾期不再办理。
六、以上表格多面的用A3纸双面打印,后期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。
联系人:缪 妙,电话:3306082
江晓莉,电话:3306893
附件4:2023年申请定级和参考定级人员信息汇总表.xlsx
人事处
2023年11月3日